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虹虹张 - 2008-10-10 9:23:00
房子漏雨被泡,阳台地板变形,墙面脱落,墙体发霉长斑,市民林先生正在遭受这样的烦恼。问题出了一年多了,迟迟得不到解决。漏雨责任难认定,似乎给问题的解决打上了一个死结。
  
  新房进了水
  
  林先生于2005年末给结婚不久的儿子在中山区石葵秀景小区买了套房子。2006年3月开始装修,3个多月后,林先生的孙子降生。因为孩子太小,装修好的房子林家人迟迟未住。去年8月,林先生的儿子儿媳打算搬进新房。
  
  但去年8月底的那场大雨不仅没让林家等来乔迁之喜,反而给他们带来很多烦恼。当天物业打电话通知林先生,新房进水了。林先生马上赶到新房,一进屋,一地的水,饭厅吊灯顺着灯线哗哗往下漏水,北阳台三面墙体、卫生间、北卧室墙面也都在往下漏雨。
  
  解决成难题
  
  林先生说,雨过天晴,他去找物业联系维修,物业公司告诉他要等屋里彻底干了再修。不过此后,随着维修要求的具体化,物业公司和施工单位之间却出现了分歧。物业公司让找施工单位,施工单位则说,房屋交工已经两年了,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检查的责任,导致六楼下水堵塞,应该找物业公司。
  
  两家推来推去,最终倒霉的是林先生。时至今日,林先生的儿子儿媳一天新房都没住上,阳台墙面脱落严重,地板鼓包变形,北卧室墙面发霉起斑……在林先生多次协商下,施工单位和物业公司最终给出维修方案:粉刷墙面,但不管地板。林先生显然不能接受。
  
  房屋渗水责任谁负?
  
  10月7日下午,物业公司证实了林先生家漏水的确因六楼下水堵塞,积水渗漏引起。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,物业公司在第一时间通知开发单位,找来施工单位帮助解决问题,他们的义务已经尽到。
  
  对施工单位所说物业公司未尽到检查义务的说法,该负责人并不认可,因为六楼那户虽然一直无人居住,但已经售出,物业无权检查其阳台。何况房屋虽交工两年,但像防水工程等仍在保修期限之内。
  
  至于为什么最终的维修方案里不负责地板更换,物业公司方面认为,林先生家新房北阳台位置的地板损坏最为严重,林先生要求更换的也正是这个位置的地板,但这个阳台原本是露天的,有雨水管和地漏,是林先生在装修时改变了结构,将阳台包起并安装了地板,所以地板损失应由林先生自己负责。

  对此,林先生则认为,当初阳台装修是经过物业公司同意的。但10月7日物业方面对该说法予以否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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