紫馨蕊岚 - 2008-11-12 9:56:00
昨天,杭州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新政正式浮出水面。从具体内容和调整幅度来衡量,这是目前在杭银行公布的第一份真正意义的房贷细则。
首付3成可享受优惠政策
该行规定,自2008年11月10日起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,贷款利率下限可扩大为基准利率的0.7倍,最低首付比例可调整为20%。同时,杭州银行表示,在具体办理时,将根据客户首付比例、信用记录、购买类别(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或改善型普通自住房按揭购房)等情况对不同客户实行差异化定价。个人办理房贷款,首付比例达到30%,可以享受贷款利率下限的优惠政策。
在房贷新政中,普通住房的界定事关能够享受到最低首付比例和优惠贷款利率,对于杭州地区普通住房标准,杭州银行对普通自住房认定主要按照住房面积的大小确定,并参照各分行所在地政府或有关部门对普通自住房的认定标准执行,杭州地区特指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(含)以下的个人住房。
二套房首付款最低40%
对于同时利用贷款购置两套或以上住房的客户申请个人住房贷款,可供银行“自由裁量”的弹性空间并不大。杭州银行将严格按照银监会的要求,对第二套住房严格执行首付款最低40%,最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为同档次期限基准利率的1.1倍。
关于存量客户的房贷利率是否调整,这是许多已购房者十分关注的内容。细则规定,对于2008年11月10日前已发放的存量个人住房贷款客户,杭州银行将根据其住房性质、还款记录等情况区别对待,由系统自2009年1月1日起统一下调为基准利率的0.8倍,客户无须提出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