回复:某高教园区太不厚道了
承上
单位员工经发中心,物业中心,饮服中心约60余名员工(大多为在单位工作五六年的)联名将此高教后勤告上了劳动仲裁。然仲裁似乎也未能公平,公证的判决,可能是积于此单位强大的后台吧。但我相信始终会受到社会的舆论的。
知道仲裁是如何裁决的吗?
员工们大多只 请求1、能补交工作年限内的社会保险;请求2、给于做满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。很多都没向单位提出加班工资的请求了(都是单休的),还算对单位是有感情的。然单位却以我省尚未出台事业单位交纳社会保险为由反驳了第一条,似乎08年的劳动法对此豪无作用。单位于05年7月变更单位名称,单位竟不承认02年9月到05年7月的事实劳动关系。
仲裁的判决:第一条请求驳回,第二条只判于05年7月后一年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。
个人认为仲裁这种判决的不公平的。员工们应该上诉法院。
大家也来发表一下看法吧。